(一)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,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。
1.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。企业主要负责人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。
2.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执行情况。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;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、执行情况;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等.
3.隐患排查整改情况。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维护、保养情况;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。
4.应急管理情况。检查使用单位完善应急预案、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情况。
5.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等。
(二)对各级质监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。
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总局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,组织督促检查,特别要加大对重点地区、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和重点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,督促有关部门、企业把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。
1.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、国务院安委会以及总局各项部署,继续深入开展“安全生产年”和“质量提升”活动的情况。
2.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,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;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。
3.加强对铁路、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地起重机械、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监督检查情况,以及开展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情况。
4.按照“四不放过”和“依法依规、实事求是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加快事故查处,严格责任追究,落实防范措施,推进工作开展情况。
四、检查方式
此次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,企业自查与质监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4月份,各类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、每一个岗位、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。5月份,有关质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,层层组织对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事故易发、频发、多发的企业和行业(领域)要进行重点检查,总局将在“五一”前后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迅速行动。各级质监部门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的严峻形势,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检查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领导、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、迅速行动。特种设备生产、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。
(二)因地制宜,突出重点。各地要根据本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,结合全年工作,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、要害部位、关键环节,着力加强对非法违法问题严重、隐患排查整治不力、安全形势严峻地区和单位的监督检查。
(三)协作联动,综合治理。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,实施联合监督检查,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。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,要责成企业立即整改;对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,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,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治理,跟踪整改销号。
(四)加强宣传,群防群治。结合特种设备“三进”活动,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,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增强企业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,提高人民群众自我安全防范意识。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,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,要及时依法严肃查处。
各地要认真分析、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不断总结经验,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,并将总结报告于6月5日前报送总局特种设备局。
国家质检总局
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